根据《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嘉兴市整改方案的通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嘉兴市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等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码头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披露问题:桐乡市21家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码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问题。
二、整改时限:2023年5月31日
三、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嘉兴市大运河码头生态环境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整治时间节点,采取硬件拆除、土地复垦等方式,对警示片涉及的21家码头实施分类整治,并建立健全内河港口码头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关停措施到位、应关尽关。
四、整改措施
1.2023年2月底前,完成问题码头现场核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桐乡市负责对21家码头逐一现场核查,按照“一码头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2.2023年4月底前,系统推进完成问题整改。按照“先硬件整改、后规范管理”的原则,组织属地拆除21家码头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港作机械、港口附属设施和标识标牌。梳理21家码头及配套堆场的土地性质,涉及农业用地的,有计划安排复垦或复绿,码头配套堆场限期清退;涉及建设用地的,符合复垦或复绿条件的限期整改,不符合条件的采取硬隔离、安装视频监控等措施,确保关停到位;计划作为其他项目用地的,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2023年5月底前,完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桐乡市组织开展码头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2020年以来已列入关停的内河码头逐一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依法查处“应关未关、关而不停”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关停措施到位。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现场核查。已对21家码头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关停码头中除2家码头在2022年7月前已关停到位外,其余19家按照“一码头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完成整改方案。
2.完成现场整改验收。成立桐乡市级验收组,赴现场验收检查。桐乡21家码头港作机械、港口附属设施和标识标牌已拆除到位;核查码头的土地性质,并按照土地性质情况对码头进行复垦、复绿或硬隔离,作为其他项目用地的已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完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2022年12月,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桐乡市内河码头生态环境专项检查。2023年1月,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联合开展了桐乡市港口码头生态环境问题检查。2023年5月,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和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码头生态环境交叉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2020年以来已列入关停的内河码头存在“应关未关、关而不停” 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
受理单位: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潘棋棋
联系电话:0573-88023239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376号
桐乡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
移交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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