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天气好转,
大家出游的机会越来越多,
但无处停车依然是令人困扰的问题。
因此,许多人可能会选择
在路边贴近或直接冲上绿化停车。
但其实,这些停放方式
都!是!违!法!的!
今年实施的《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禁止驾驶车辆进入草坪。
今年实施的《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驾驶车辆进入、损坏树木花草或者损坏绿化设施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或许又会有车主疑惑,以前难道就不罚吗?事实是,罚!但是依据不同,处罚条件、结果也不同。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发布之前进行处罚的部分绿地违停,适用的是《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或者《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侧重的是违法行为对绿化造成的损失,办案中需要市政园林部门对违停造成的绿化种类、受损面积、损坏金额等予以认定,调查取证较为复杂,耗时也较长;
《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侧重的是车辆进入绿道,但不是所有的绿地、绿化设施都属于“绿道”范畴,因而一些绿地违停行为不适用该条例进行处罚;
而新实施的《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对驾驶车辆进入草坪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中,更侧重于对行为的处罚,相较而言,在证据采集和违法事实认定方面会更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在纠正绿地停车违法行为上也会更有时效性。
在绿地上随意停车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临时在路边绿地停车看似是小事,但绿地被机动车碾压后,绿化容易受到损坏,引起的泥土裸露可能导致扬尘、空气污染等情况,下雨天还可能将污泥带上车道污染路面,产生道路安全隐患。
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
是城市靓丽的风景,
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市民:
自觉维护绿化环境,
爱惜公共绿化资源,
做文明桐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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