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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7月26日起施行

2023-07-17 14:27   来源:    作者:    编辑: 沈树明 发表于:  浙江桐乡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首创“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指标体系,自2023年7月26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所指新市民,界定为在浙江省内居住、工作,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


什么是新市民积分制度?

  新市民积分制度,指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新市民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达到一定要求可享受常住地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和

市县个性指标组成,一起了解↓↓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和市县个性指标组成,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市县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


省级共性指标

  省级共性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社保缴纳、居住时间,得分跨区互认、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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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指标数据原则上通过部门数据对接的方式获取。其中,“年龄”和“居住时间”来自省公安厅数据库,“文化程度”来自省教育厅数据库,“职业技能”和“社保缴纳”来自省人力社保厅数据库。

市县个性指标

  市县个性指标及赋分标准,由市县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和实际情况自行设置,设区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市辖区或所辖县(市、区)统一设置个性指标及赋分标准。

  市县个性指标可设置社会公益、科技创新、奖项荣誉、投资纳税、特殊岗位等指标,也可根据需要对部分或全部省级共性指标再赋分。对于新市民出现违法违纪、违规失信、违反社会公德等情况,市县可额外设置相应的扣分项。


积分规则

  总积分等于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加上市县个性指标积分,最低为零分。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后,积分重新计算后生效。


积分有什么用途?

  新市民可凭居住证及积分在常住地申请享受子女义务教育、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

  市县有关单位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新市民获取公共服务前,对外公示相关情况。


怎样获得、查询和复核积分?

办理渠道

  新市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的“浙里新市民”应用专区线上获取积分服务,也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确认单到线下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积分获得、查询和复核

  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对新市民赋分。新市民可随时查询积分分值和得分明细。对积分有异议等情况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材料由新市民提供,市县有关单位负责审核。

  《指导意见》提出,新市民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申请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违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主体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市民因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申请材料而获得的积分清零,并取消因积分取得的相应权益。负责积分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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