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9月1日起调整!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桐政发〔2016〕32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确定,补贴标准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动态进行调整。
鉴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调整为1135元/人· 月,决定从2023年9月1日起,将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321元/人·月调整为341元/人·月。
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财政局
桐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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