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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坚持独居起纠纷

法院:须尊重老人意愿
2023-02-22 09:27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中心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周颖   编辑: 沈树明 发表于:  浙江桐乡

  八旬老太因种种原因不愿意和子女同住,只希望他们能够支付赡养费;子女却认为,老太和他们同住即可,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日前,老太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

  据了解,八旬老太姓陈,育有二子一女,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小儿子一家生活。去年,陈老太因生活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随后便离开儿子家独居。因陈老太年事已高,平时除了基本补助外无其他经济来源,她又需定期服药,无力维持日常生活开支。于是陈老太便找到村委寻求帮助,希望3名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但子女们认为,陈老太完全可以回家同住,不愿支付这笔费用,矛盾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考虑到这是一起家事纠纷,仅从法律角度定分止争不利于亲情的弥合,且陈老太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在多方联系征得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老人所在村委会的“共享法庭”,联合村委会、村民小组长等开展调解。

  调解现场,陈老太表示自己不想再因生活习惯等琐事与子女发生纠纷,想独自居住,希望子女按月给付生活费、医药费等。3名子女则表示可以接老人回家同住,也愿意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但不愿意支付额外费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承办法官与村民小组长商量后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官从法理角度对子女进行劝导,告知其赡养老人不仅是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应尊重老人的意愿,不应强迫老人一起居住;村民小组长则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劝说。通过耐心疏导,3名子女也意识到赡养老人不仅是提供物质保障,更要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双方最终达成赡养协议,老人独自居住,由3名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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