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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碰瓷”敲诈酒驾司机

两人双双被判刑
2023-07-19 09:25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周颖   编辑: 沈树明 发表于:  浙江桐乡

  专挑酒后驾车的人下手,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专挑酒驾“碰瓷”的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钟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钟某和张某是朋友,一次在聊天中,钟某提起自己最近手头紧,也想到了一个可以“来快钱”的办法,那就是利用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敢报警的心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索要赔偿。当天晚上,两人开车前往一家夜宵摊门口蹲守,找准时机故意剐蹭了一名酒驾驾驶员,面对赔偿要求,对方驾驶员因担心酒驾被追责,也就顺了钟某两人的意,当场转了2万元“私了”。

  第一次就成功让钟某、张某尝到了甜头,于是一次次下手,没有一次空手而归。直到有一次,一名被“碰瓷”的驾驶员不愿意私了,宁愿自己接受处罚也坚持报警,他俩的伎俩才被警方识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张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此类“碰瓷”现象时有发生,该类犯罪性质恶劣,既严重危害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也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众所周知,酒后驾车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更有可能助长某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因此,市民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报警解决,切勿轻易“私了”,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任犯罪分子套路再深也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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