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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车遇事故全损车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购车款
2023-12-07 09:59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庄静   编辑: 沈树明 发表于:  浙江桐乡

  近年来,二手车的交易量逐年上升。然而,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由于交易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纠纷。近日,桐乡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二手车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

  不久前,高女士从二手车行经营者吴某手中购得一辆二手车,当时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并办理好了过户手续。但在后续使用中,高女士发现这辆车经常发生异响,伴有顿挫感,还存在方向盘跑偏等情况。于是,她通过小程序查询,发现这辆车曾多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保险公司推定全损。

  高女士认为,在此前双方洽谈过程中,吴某并未如实披露该重大信息,导致她在虚假信息的误导下购买了这辆车,遂一纸诉状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车辆转让合同,同时返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吴某辩称,全损车未包含在法律禁止交易的范围内,而且自己也是从他人手中购买的案涉车辆,对该车具体发生过多少事故及事故程度不知情,当时出售该车时的价格也处于合理的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并未以此获取暴利。

  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案涉车辆被推定全损不影响车辆的使用与销售,但原告误以为案涉车辆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而购买,符合重大误解的情形,故高女士有权撤销合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结合本案事实,二手车行在收购案涉车辆时,未对该车进行全面检测,侵害了高女士的知情权,应当赔偿损失。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双方车辆转让合同,由吴某返还高女士购车款并赔偿损失,高女士则返还案涉车辆并协助吴某办理过户手续。判决后,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案件已生效。

  法官提醒,作为二手车经营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活动中应当首先确保自身已全面深入地了解交易车辆信息;其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交易车辆信息;最后应向消费者解释可能产生歧义的合同内容。作为消费者,应当在交易过程中保持谨慎,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二手车经营者,尽可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二手车辆的维修、保险信息,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对车辆状况进行鉴定,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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