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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路遇民宅失火执法队员变身“救火卫士”

2021-03-18 08:40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中心记者 沈霄龙   编辑: 金悦欢

  3月16日上午9点左右,开发区(高桥街道)史桥小区一农户家发生火灾,在巡逻经过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帮助下,火被顺利扑灭。

  据了解,火灾原因是停放在农户家一楼大厅的一辆电动车,因电池使用年限较长发生自燃。该楼房一共三层,当时,租住在二楼的租户小何被困在房间里。巡查经过的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高桥)分局队员张东杰、殳国强、陆继昊、严呈盛发现火情后,立刻进屋查看。

  几名执法队员分头行动,第一时间关闭电源、打开门窗,找来灭火器灭火。与此同时,他们赶紧报警,并从邻居家借来水管,对起火的电动车进行灭火。经过近10分钟的努力,火势基本得到控制,队员们又不顾浓烟将电动车拖至室外空地,避免电动车发生复燃,造成更大的损失。队员们一边控制火势一边维护现场秩序,当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火已全部被扑灭。

  由于火被及时扑灭,该农户家除了电动车被烧毁、墙壁被熏黑外,并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温馨提醒

  1.电动车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充电时间切勿过长,连续充电超过12小时,或充电器不合格,很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

  2.不可在车棚里随便拉电线充电,要用固定的插座,一座一充,不可飞线充电。

  3.电动车放置区域(房间)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周围不可堆放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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