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日,我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本案由法院院长许邦清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根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中,被告人王某结伙李某(相对不起诉)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通过购买“白胚”服饰,找人或自己定标牌、领标等方式,在网店内销售假冒“恒源祥”“啄木鸟”注册商标的服装,非法经营数额达2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恒源祥”“啄木鸟”是依法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的商标。被告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20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当天的案件还是今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系列直播案件之一,庭审全程在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上直播,共计有4.2万余人同时在线观看。同时,桐乡市湖南商会部分会员代表应邀现场旁听。
相关新闻:
1.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今日桐乡”、“桐乡发布”、“桐乡时间”、“FM97.1”“桐乡市广播电视台”等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0 市府网:55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