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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抢行出事故

交警提醒:正确遵守交通信号灯
2021-08-13 08:45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中心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袁帅   编辑: 金悦欢

  常言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可就在近日,我市一驾驶员潘某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闯了黄灯引发交通事故,将面临严厉处罚。

  8月初,潘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崇新线由北往南行驶,在途经崇新线和东福路交叉路口时,将正在该路口左转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范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

  经过交警部门调查,潘某闯黄灯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发时,范某正常行驶,正在左转,但潘某看到前方信号灯闪烁,非但没有减速,反而加速通过,这才造成了这起事故。所幸,范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造成重大伤情,仅腿部骨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也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就是一种信号灯过渡,提示驾驶员信号灯即将变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杨勇表示,信号灯亮起黄灯时,驾驶员应提前减速做好准备,如果接下去是亮红灯,车辆应该停止;如果在黄灯亮起时,车辆已经行驶至路中央,驾驶员也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路口。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闯黄灯”已成为我市路口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交警部门是如何判断车辆是否“闯黄灯”的呢?杨勇解释,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信号灯是最基本的交通意识,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千万不要为了贪快抢时间而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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