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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煞风景

未处理被罚1200元
2021-11-02 09:33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中心记者 沈燚茜 见习记者 吴缘缘 通讯员 车宁晖   编辑: 金悦欢

  本该是装点城市容貌的绿化花海景观,却因为遗留的建筑垃圾而大煞风景。最近,我市一家绿化园林工程公司因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而被处罚。

  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乌镇分局队员巡逻至镇区隆源路北段时,发现了一堆与周边美景“格格不入”的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都是水泥块、石头之类的,面积大约在50平方米左右,我们初步猜测是旁边的这个绿化工程遗留下的。”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乌镇分局副局长邱海强介绍说。

  执法队员和园林部门取得联系后,确认了这堆建筑垃圾是之前一家绿化园林工程公司在做路侧花海绿地景观时遗留下的。整个绿化工程其实在7月底就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建筑垃圾迟迟未处理。“ 我们一般都要求建筑方在竣工验收以后,及时平整场地、清理建筑垃圾、拆除围挡及一些临时设施,然后恢复原貌。”邱海强说。

  执法队员很快联系到了这家绿化园林工程公司的法人沈女士,她了解情况后,第二天就找来了挖机进行清理。

  记者了解到,该绿化园林工程公司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乌镇分局对沈女士一方进行了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除了要提醒施工方,我们也要及时到现场确认,确保工程竣工后,建筑垃圾已被及时清理。”面对处罚,沈女士这样表示。

  对此,执法队员提醒:目前桐乡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希望各单位和个人能够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从自身做起,合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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