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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护栏逃离,遗落车牌佐证

车主被处罚款,并扣12分
2022-01-18 08:45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中心记者 沈烨 沈霄龙 通讯员 杨一平 袁帅   编辑: 金悦欢

  1月13日凌晨4点左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市民报警,市区校场路与杏南路交叉路口的隔离护栏被汽车撞坏,肇事车主却一走了之。让人意外的是,肇事车辆的车牌却“留”在了现场。

  监控画面显示,凌晨3点52分,一辆白色小轿车自东往西行驶在校场路上,然而当车辆通过校场路与杏南路红绿灯口时,却径直撞上了道路右侧的隔离护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民警胡于伟告诉记者:“接警后,我们迅速出警,到了现场发现车主已驾车逃离。但我们发现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同时有四节隔离护栏被撞毁。”

  民警通过视频侦查以及遗留在现场的车牌找到了车辆的实际驾驶人沈毅(化名)。“通过联系车主,我们了解到车辆当时不是车主本人驾驶,驾驶人是车主的儿子沈毅。”胡于伟说。

  沈毅今年31岁,桐乡本地人,驾龄已有10年。“当天和女朋友吵架,情绪不好,正好又在玩手机,一不留神就撞到护栏了。”沈毅说,车子撞到护栏后,他也懵了,就下车看了一下,看到引擎盖有些翘起来,感觉车子还能开,就开走了,车牌可能是当时撞掉的。

  经交警部门调查核实,沈毅单车事故造成公共设施财产损失,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他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交警部门对他处以罚款,并扣12分。”胡于伟说。

  沈毅说,“很后悔当时没有选择报警,现在车子也受损了,护栏也受损了,都得赔钱。”

  警方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市民朋友在日常出行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不能因个人情绪影响驾车安全。一旦撞坏交通隔离护栏等公共设施,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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