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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检查执法

防范未“燃” “桐”度安年

2022-01-24 08:47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中心记者 沈淑桦   编辑: 金悦欢

  放烟花、点鞭炮是春节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却会带来空气污染,存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酿成火灾事故。2020年3月起,我市正式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排查、打击无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临近春节,我市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节前烟花爆竹联合检查执法。

  “你是这家店的老板吗?现在店里还卖烟花爆竹吗?”“不卖了,早就不卖了。”1月21日上午,开发区(高桥街道)的联合执法小队敲开了某副食品店的门。在核对了店铺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检查货柜和仓库均无烟花爆竹制品后,执法人员递给店主一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现在桐乡禁放烟花爆竹,也请劝阻他人不要放,做文明桐乡人。”

  当天上午,开发区(高桥街道)联合执法队共走访检查店铺18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及春节期间的检查,让群众过一个平安年。”联合执法队员说。

  近日,崇福镇同样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消防等多个部门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对留良、芝村等地区的乡村小卖部进行检查。自“全面禁燃”实施后,我市已停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行动中,执法队员发现某店存在无证存放、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在库房发现鞭炮、手持烟花总计6箱。执法人员当场取证后全部予以没收。根据相关规定,该店或将面临2到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我市各镇(街道)已陆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还向经营者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即将到来的春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按照规定,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或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劝阻或向公安机关检举非法燃放、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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