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现有的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内容涉及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新规从5个方面作系统完善与调整,分别为扣分减少、扣分增加、条款增加、条款移除以及条款变化。同时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由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新规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扣分调整,记者随机采访多位驾驶员,均表示认同。
“我觉得首先就是扣分降低了,像扣3分改为扣1分。总共只有12分,之前扣3分,四分之一就没有了,变成扣1分后,心理负担会降低。还有一些学法减分的政策,我觉得非常好。” 市民沈天宇说。
新规除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记分进行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记分管理机制,包括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等。 与此同时,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将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股副股长金雅萍说:“虽然新规很多扣分分值减小了,但是新规的制定还是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提高个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个人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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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规定放宽
①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3分。
②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 上记12分。
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由原来的记12分转变成记9分。
④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来计算,新 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驶143km/h,并且无需记分。
降低记分处罚(常见)
①未避让校车从6分调整为3分;
②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从2分调整为1分;
③违反禁止标线从3分调整为1分,大大降低了因驾驶失 误而产生的违章成本;
④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比如未按规定使 用4颗螺丝固定,避免了分数直接清零的问题出现;
⑤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均调整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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