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购买高档白酒招待客人,开封品尝后却发现味道不对劲,买家王先生觉得很闹心。日前,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关于“真假茅台酒”的纠纷案件。
去年年底,王先生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看到一则广告,上面写明:飞天茅台,保质保真,数量有限,预购从速!这让他心动不已,于是便花费1.5万元向广告发布者张女士购买了5瓶飞天茅台。
好不容易买到了飞天茅台,王先生迫不及待邀请好友共同品鉴。然而刚开始碰杯,大家就发现味道不对劲,怀疑王先生买到了假酒。于是,王先生带着这5瓶茅台到市市场监管局报案。市场监管局受理案件后,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的5瓶茅台酒进行真伪鉴定,鉴定结论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送辨样品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鉴定结果让王先生气愤不已,但在找张女士理论时,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气之下,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至法院,要求退一赔十。
最终,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女士对涉案5瓶酒进行退款处理,并按照售价的三倍价款进行赔偿。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并注意留存相关购物凭证,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先行与商家及时沟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维权,必要时再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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