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桐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动员会在屠甸镇举行。屠甸镇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区域,在7月17日至19日期间,率先开展试点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我国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需要全市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策划、组织安排,各方共同参与完成。
为检验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决定在桐乡市屠甸镇联星村、屠甸社区交界地带(山门街以西、屠兴路以东、联星路以南、长山河以北范围)开展市级综合试点。
桐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富洪介绍,综合试点办公室会先综合市监、税务和统计名录资料,认真比对、筛选排查,制定清查底册初稿。同时根据底册初稿及实际地理分布划分各试点小区。其次,组织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开展试点宣传和实地排摸,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底册信息。
此次屠甸镇综合试点,共分设11个小组,通过镇、村(社区)两级协调联动,计划在3天内完成186户普查对象的入户清查和登记工作。
综合试点以外,我市各镇(街道)也将根据各自的区域行业特色,开展专项试点研究,比如濮院将开展毛衫市场的专题试点调查,乌镇将开展民宿行业的试点调查,其他各镇(街道)也在群策群力,力争高质量完成特色产业的专项试点工作。
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全国经济家底具有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表是每个个体经营户和单位的应尽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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