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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高峰,浙江明确防控措施!

2022-12-15 21:09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沈剑慧 发表于:  浙江桐乡

  12月15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一百二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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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重介绍了浙江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情况。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以来,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防控政策重点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根据专家研判,接下来一段时间全国将会迎来一波疫情高峰,浙江也不例外。

  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地科学精准落实“新十条”优化措施,全方位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目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加快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重点是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救治资源准备,特别是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患者及时得到医疗救治,有力保护“一老一小”以及有基础疾病等脆弱人群,减少重症发生。

  ●加快发热门诊扩容。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诊。支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医疗机构设置发热诊室,必要时将原有的方舱医院改建为大型发热诊室,确保发热病人应诊尽诊、应治尽治,力争缩短发热门诊就医排号时间。

  ●加快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床位建设。12月底前,确保全省床位数总量不低于10万张。

  ●加快做好重症医疗资源准备。12月底前,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综合ICU床位不少于总床位数的4%,另按不少于总床位数4%再准备可转化ICU床位数,最大程度满足重症救治需求。

  ●加快医疗物资储备。省市县三级协同,加强药物、口罩、抗原等防疫物资生产和储备,同时做好呼吸机等重症救治资源储备,确保全省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不低于3个月用量,并在全省范围统一调度使用。


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

  重点是加强疫情监测,保护特殊群体,尽量减缓疫情快速传播蔓延的势头。

  ●针对快递小哥、出租车司机等重点人群,继续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管理相关规定。

  ●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继续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养老院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优化调整混管追阳方式,快速处置聚集性疫情,积极做好阳性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服务和管理,延缓传播速度,减小传播面。

  ●合理布局核酸采样点,妥善安排采样时间和班次,满足群众检测需求。


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重点是抢抓当前“窗口期”,进一步筑牢全省免疫屏障。

  ●重点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过提供吸入式等接种疫苗,满足多元化需求。

  ●优化接种服务。12月底前,各地的常规接种点、方舱接种点全天开放。同时深入养老院、疗养院、老年大学等重点场所,为老年人接种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统筹推进好四类重点人群,包括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的人群、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推广流感疫苗接种,防止冬春季流感疫情和新冠疫情叠加对医疗救治资源的挤兑。


加强社区服务支持


  重点是针对当前居家隔离人数增多的趋势,建立完善社区防控服务协同机制,确保疫情发现时尽快阻断传播链,平缓疫情高峰,减轻救治压力。

  ●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组织体系,精准掌握社区居民特殊需求,特别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工作台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

  ●优化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等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民生需求、健康咨询、临时帮扶等社区保障,做到关心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保障常用预防与治疗药物的储备供给,畅通社区与医疗机构转运机制,开辟重症患者转运救治绿色通道。同时提供全过程心理健康支持,减少心理恐慌、盲目就医带来的医院救治压力。


做好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

  重点是围绕如何有效应对感染、安全有效服药、保护同住家人等热点问题,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及时答疑解惑。多途径、多维度、多形式加强群众个人防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常态化开设“战疫求助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社会各界增强抗疫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上述工作措施,有的已经到位,有的已经部署,全省各地按照时间表、任务书、责任清单正在紧锣密鼓落实,省疫情防控办也同步安排了专项工作督查。下一步,浙江将紧密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根据全省疫情发展变化,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努力交出疫情防控新阶段的高分答卷。


发布会热点问答

  问:全省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得怎么样?

  答: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

  我省高度重视重症救治资源建设,早在2020年印发的《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对重症监护床位建设提出了要求。今年11月下旬以来,按照应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要求,我委进一步加快扩容重症救治资源,全面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一是配强定点医院重症救治床位。按照定点医院“重症救治床位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10%,同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建设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确保有需要时重症床位可扩展至不少于床位总数的20%,全省市级定点医院设置重症救治床位数和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合计4000张。目前全省已经建设3090张,已经超过国家对我省定点医院重症救治床位配置要求(2300张),我省建设目标任务中剩余床位主要是可转换重症床位的改造,12月底前将全部建设到位。

  二是快速扩充重症救治床位资源。为更好地应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在定点医院的基础上,要求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的重症床位12月30日前按照“综合ICU床位不少于实际开放数的4%和可转换ICU床位不少于实际开放数的4%”的标准建设重症救治床位。目前全省107家三级综合、三级中医医院已有综合ICU和专科ICU床位6815张,可转换ICU床位4055张,需要时可随时投入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现有可收治重症救治床位数达到实际开放床位数的8.68%,已经超过国家的要求。

  三是全力做好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准备。为提升各地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充实重症救治医务人员队伍,我委启动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储备培训计划。省级层面已举办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骨干培训班,对11个地市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团队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委托省ICU质控中心启动医务人员重症救治基础理论线上培训班,并要求各地依托三级综合医院ICU开展医务人员实践轮训。目前各地正在分批安排医务人员进ICU熟悉重点生命支持救治设备的操作和病人管理。到12月20日,全省将完成2万余名医务人员的专项培训。

  问:我们注意到,目前主动就诊的病例逐渐增多,请问如个人检测阳性了,选择居家隔离可以获得哪些支持和服务?如果说怕传染给家人,是否可以选择集中隔离,这方面的救治能力如何?

  答: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重:

  根据疫情防控“新十条”规定,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治疗。目前我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绝大多数为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所以从病情来看,绝大部分人是符合居家隔离标准的。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全面准备,通过网格化管理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健康咨询、协助就医、心理援助等服务,指导感染者开展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

  我们非常理解一部分市民朋友的心情,担心居家隔离会传染给家人。其实,居家隔离时,如果规范落实以下措施,是可以大大降低家庭内传播风险的:一是选择通风好的房间单独居住。二是家人尽量不要与感染者直接接触,尽量避免共用生活用品,必须接触时做好个人防护。三是认真做好房间通风和消毒。四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时做到规范洗手或者手消毒。

  把医生、药物、病床留给真正有需要的,是当前防控的关键。如果感染者经评估确实不适合居家隔离治疗的,医疗卫生等部门会提供相应的医疗和服务保障。目前全省隔离房间充足,现有的定点和亚定点医院床位数能够满足群众救治需求,请大家放心。

  问:目前全省防治新冠的医疗物资储备和生产情况怎么样?口罩、抗原试剂等防护物资够吗?

  答:省经信厅副厅长许小月:

  近3年的新冠疫情防控实战中,我省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和创新,省市县三级储备体系已经建立,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政府储备主要是保障医疗机构应急需求,是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物资储备的重要补充。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的关键阶段,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物资储备和生产工作,第一时间作出工作部署。日前省疫情防控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产储并举、分类保供、加强储备。省级层面已调整优化医药储备目录,重点加强新冠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建立了供需研判机制,卫健、经信、商务、药监,医药流通公司、连锁药店以及医疗机构专家等多方动态监测可能出现紧缺的医疗物资。对于部分临床急需、市场供应紧张的品种,我省多渠道加大采购力度,通过全国市场调节保障我省用药需求。

  生产方面,我省抗病毒、清热解毒类的中成药(配方颗粒)品种较多、供应能力充足,抗原检测试剂、医用口罩产能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经信部门已向22家重点企业派出驻企服务员,支持企业全力以赴稳产达产、扩大产能,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物流、用工、原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困难,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目前,我省抗原检测试剂日产量已达到1378万人份,比上周同期提高76%,可以基本保障全省供应。省内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精准服务生产企业,积极推动我省新冠疫苗药物研发生产,力争尽早获批上市,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用药选择。

  总体看,目前全省防治新冠的医疗物资生产平稳有序,医疗机构储备物资和政府应急储备基本可以满足需求。但市场上部分品种存在抢购与囤药现象,使得真正需要药物的患者购药困难。随着近期患者数量的增加,用药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希望广大群众合理购药,优先确保重点人群用药需求。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相关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充分释放下,可以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问:老年人是需要重点关心的群体,现在全省老年人的接种情况如何?部分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依然对疫苗接种存在顾虑,请问如何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疫苗接种率?

  答: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苗接种在预防重症、死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人群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以后容易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获益是最大的。

  为切实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一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特别是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以来,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我省60岁以上人群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热情日益高涨,日接种量较以往大幅增加,其中第一剂次日接种量由“新十条”发布前的5000剂左右增长至目前的13000余剂;全程免疫日接种量由2000剂左右增长至9000余剂;加强免疫日接种量由12000剂左右增长至35000余剂。截至2022年12月13日,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130.3万剂次,其中第一剂、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人数分别达到1151.6万、1098.1万和880.6万;分别覆盖该年龄段人群的95.4%、91.0%和72.9%。目前,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率已经比较高,但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还有一定比例的人群尚未接种,希望这部分人员能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对于部分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对疫苗接种禁忌症等有顾虑、“不敢接种”的问题,请大家相信科学、消除顾虑。我们接种门诊的医务人员都已接受过专业培训,会按规范要求加强对老年人的健康询问,严格科学把握接种禁忌。目前明确的接种禁忌共有4种类型:一是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二是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三是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四是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其中第二、三两类人员,疾病急性发作期过后,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依然可以接种疫苗。

  为了方便老年人接种,我们优化了预防接种服务、细化各项服务措施,包括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种便民措施,方便居民就近便利接种。除了同类疫苗接种,也可选择不同类型疫苗序贯接种,完成第二针和加强针的接种,如近期各地相继开展的吸入式疫苗接种。同时严格落实救治“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

  我们希望通过提供优质的疫苗接种服务,在疫情真正来临时提前为老年人穿好人体免疫的“防护服”。也请媒体朋友和家有老年人的市民多做宣传,一起动员老年朋友们及时接种、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抓紧接种加强针。

  问:现在不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量增大,如何避免扎堆甚至聚集感染的问题,省里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

  针对发热门诊量增大的情况,我委多措并举,增加发热患者诊疗医疗服务供给,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积极缓解发热门诊就诊压力。刚才陈重秘书长介绍了发热门诊扩容有关情况,下面我就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等向大家做一介绍:

  一是发布“发热门诊查询”应用,方便群众就近就快就医。12月14日省卫生健康委在“浙里办”“支付宝”“健康码”“健康浙江微信公众号”等主要服务入口上线发布“发热门诊查询”应用,向居民提供全省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机构检索和路线导航功能。目前,在杭省级医院以及杭州市部分医疗机构已率先开通发热门诊当前叫号情况和候诊人数显示,为居民就近选择较为空闲的医院提供参考。该功能将陆续拓展延伸至更多医疗机构。

  二是实行按病情分类处理,快速分流发热患者。指导医疗机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发热门诊空间,优化抗原检测、医生问诊、检查、配药等流程,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按照快速分类处理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抗原检测和病情处置。在就诊高峰时段,医疗机构可对未进行抗原检测的、病情较轻的发热患者进行对症治疗,配药后及时离院。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快速分流患者,避免人群聚集。

  三是加大互联网诊疗服务供给,满足发热患者居家看病就医需求。要求互联网医院和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开设新冠咨询、发热咨询等通道,可以依托互联网医院平台对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进行诊疗,在线咨询开具处方,并将由第三方将药品配送到患者家中。目前全省已有902家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医疗服务,有需要的群众可以在线上咨询问诊。

  目前我们也密切关注全省发热患者就诊的趋势,如发热患者持续增加的情况下,也将推动各地继续扩容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确保发热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答:省医保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伟伟:

  为了减少就医过程中的交叉感染,方便患者线上就医,我们紧急推出了“患者在线就医、药品线下配送、医保线上支付”就医新模式。12月7日,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召开了全省工作推进会,12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的通知》,对发热、咳嗽和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常见慢性病,先行开展互联网诊疗加医保结算。具体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扩大“互联网+医保”定点范围。通俗的讲,就是扩大线上就医配药可以报销的医院、药店范围。按照“自愿申请,愿开尽开,容缺受理”原则,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即可纳入“互联网+医保”定点。目前浙大附属第一医院、浙大附属邵逸夫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已经开通。以浙大邵逸夫医院为例,支付宝上搜索“浙大邵逸夫医院”,找到“浙江省邵逸夫医院互联网医院”,按需选择“新冠通道”或“在线复诊”,按提示信息操作医师开方后选“互联网医保支付”,就完成了医保线上配药支付。

  据统计,全省有意向进入“互联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医院)1123家、定点零售药店2849家,医院、药店和医保部门正在全力改造信息系统,预计12月底能够开展“互联网+医保”业务的定点医院可覆盖全省11个市。

  二是当前重点针对发热咳嗽以及慢性病实行线上支付。我们优先将治疗发热、咳嗽等医药费用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治疗费用纳入“互联网+医保”,就是网上的直接结算范围。通过电子处方网上流转的形式,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常见慢性病配药量可以达到12周,而且要求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药品配送到家服务。后期,我们将有序扩大“互联网+医保”的直接结算范围。

  三是积极支持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为推动定点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和检验数据结果在线共享互认,医保部门已出台配套政策充分支持“浙医互认”,调动医院的积极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老百姓可以少跑医院,减轻费用负担,减少交叉感染。

  四是打造医保办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全省已经实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覆盖。以最常见的医疗发票报销为例,老百姓可以登陆“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报销”,选择相应的报销类别,通过上传医疗电子票据、门诊病历等材料,全程在线完成医疗发票报销申办。这一事项也支持委托代办,一老一小不会用手机的,可通过亲属在线代办模式申请。切实减少医保办事大厅的排队等候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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