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的通知》要求,浙江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办公室明确嘉兴市桐乡市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业试点地区之一。为研究解决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存在的突出难点问题,更好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嘉兴方案,决定于2023年4月在桐乡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业专项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
(一)清查摸底对象: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以南,景雅路以东,屠甸路以北,东苑新村以西和濮院镇濮凤社区第二网格时尚中心区块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登记对象:桐乡市清查摸底范围内,除金融、铁路、军队系统外,从事服务业全行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主要内容
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
三、普查方式
(一)单位清查。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前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方法是由普查员对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按要求填写《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二)普查登记。在对清查摸底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的基础上,除金融、铁路、军队系统和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外的,从事服务业全行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填报试点调查表。
四、试点时间
2023年4月,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你单位进行登记。试点登记时点指标为2022年12月31日的数据,时期指标填报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业专项试点工作对摸清全市经济家底、把握经济发展新趋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表是每个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应尽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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