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备注: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土地使用权“按份共有 ”的比例根据联合竞买各方出资比 例确定;
2.竞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 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 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 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2)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3)存在闲置土地,且未处置到位;(4)竞买申请不符合本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
三、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www.zjzrzyjy.com)进行。
四、 出让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 月1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6:00时);
2.拍卖起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9:3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 申请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2026年5月14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第二期出让金。
八、违约责任。
竞得入选人和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入选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竞得入选人不符合本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
3.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的;
4.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6.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九、其他。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竞买申请人 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窗口(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2楼21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8022160、88117207;联系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00-17:30。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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