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接诊了一名发生子宫瘢痕妊娠的孕妇。
今年28岁的娟娟(化名)是一名二胎准妈妈,2年前剖宫产生下大宝。孕期刚过8周,她便和老公一起来到市二院做第一次产检。然而,本开心等待二宝到来的夫妻俩,却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原来,超声科主治医师沈惠英在给患者做彩超时发现,她的孕囊位置有点低,和平时正常的妊娠位置不同,结合剖宫产史,沈惠英考虑患者为子宫瘢痕妊娠。
沈惠英介绍,瘢痕子宫又称疤痕子宫,常出现在剖宫产的女性。在剖宫产时,需要在子宫下段切开子宫取出胎儿,因此子宫前壁会有瘢痕形成。此外,接受过子宫肌瘤剔除术、清宫术等妇产科手术的女性,都容易形成瘢痕子宫。而当再次妊娠时,受精卵着床在子宫的剖腹产瘢痕上,就被称为瘢痕妊娠,如不警惕,易造成子宫大出血,危及生命。
沈惠英解释,在放开生育政策之前,这种病例较少,但如今二孩、三孩准妈妈逐渐增多,潜在的高危人群也多了起来。
她提醒,为了避免子宫瘢痕妊娠,产妇第一次分娩时要慎重选择分娩方式,如果产妇身体条件允许,应避免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选择顺产。其次,二胎时间最好在距离上次剖宫产手术18月以后,因为如果时间过短,子宫切口愈合不良,容易引起剖宫产瘢痕妊娠、胎盘植入或子宫破裂。对于有剖宫产史的女性而言,在孕早期一定要定期检查,通过B超检测,一旦发现危险因素要尽快入院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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