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为进一步推进汽车以旧换新
浙江省出台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
(变更除外)
本人名下乘用车
并购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
可申请一次性汽车置换补贴
01
✦ 补贴标准✦
新车价格在5万至15万(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价格在15万至25万(不含)之间的燃油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25万及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汽车补贴12000元。新车价格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价。

02
✦ 补贴申领途径✦
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微信小程序“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递交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证明。(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必须在8月22日(含当日)前。
03
✦ 注意事项✦
1.置换更新补贴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和同一辆二手乘用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旧车和新车需在同一人名下。对旧车注册时间没有要求。
4.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先报废或置换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的日期,均应在政策期限内,即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均含当日)。
5.本轮汽车置换政策只针对个人消费者,对名下车辆是否为营运性质不做要求。
6.本政策对车辆注册地、上牌地、报废地均没有限制,外省车辆只要在桐乡购车均可享受该政策。
7.更多问题请咨询我市各汽车销售企业。
此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也已印发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
最高补贴2万元
01
✦ 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提升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由原来的7000元提升至1.5万元。
对于2024年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也就是说之前已经申请补贴的消费者不用重新提交申请,补贴直接升档。
需要提醒的是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新车车主、报废车辆车主与补贴申请人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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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申领途径✦

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机动车登记证明等资料申领补贴。

如果在审核中遇到辨识不清、填写错误、信息不一致等需要退回修改或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的情况,相关部门会附带原因做流程退回处理,申请人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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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人名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3.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含7月25日)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补贴申领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特别提醒✦
浙江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地方新车购车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领合适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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