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
《桐乡市进一步优化
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嘉兴市有关决策部署,鼓励和促进住房消费提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桐乡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3万元/套;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至144平方米以下的补贴4万元/套;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万元/套。购房时间和面积以网签合同备案为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2 继续实行契税补贴政策并加快兑付
持续推进“卖旧买新”、首套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在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套。在此期间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套。(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3 继续实施公积金政策扩面
实施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桐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责任单位:公积金中心桐乡分中心)
4 继续实施人才购房补贴
针对首次引进桐乡市的各类人才在桐乡市域范围内购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和购房全款发票享受总购房款50%的购房补助:
(1)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助。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助。
(3)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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