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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不合格!

2024-08-09 16:27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消防等    作者:    编辑: 沈树明 发表于:  浙江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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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

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共发现146批次

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涉及九号、绿源、爱玛

雅迪、小牛等多个品牌

共发现79批次电动自行车

充电电池不合格

主要涉及铅酸蓄电池和

锂离子蓄电池2个品类

   14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中,有5批次为爱玛,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7批次为九号,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

  6个批次为绿源,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2个批次为小牛,涉及问题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3个批次为雅迪,涉及问题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此外,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还涉及小刀、宝岛、小鸟、新日、永久等多个品牌。

  对本次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做好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

  (一)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抽查发现的涉嫌假冒、擅自改装拼装关键性组件后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情形,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抽查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结果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入相关生产销售单位名下。

  (二)加强CCC认证监管。对专项抽查发现获得CCC认证但不符合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督促有关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CCC认证证书予以处理并公布。

  (三)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根据专项抽查结果,对可能存在缺陷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电池,组织相关缺陷产品召回机构开展缺陷调查;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产品,及时督促生产单位实施召回。

  (四)强化通报和移送工作。专项抽查结果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单位,协同推动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同时,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

比自行车快速省力

还不会堵车

是不少人出行的首选

但不合格的电动车

或是不合规充电等行为

极易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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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临近晚上12点

江西一小区车棚出现火情

又是电动车“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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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冒烟到火光冲天

短短15分钟时间

烧毁了15辆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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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的是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认定

火灾原因是电动车电池故障

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电动车起火,有多危险?

  用四个字来形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的话,那就是:快、热、毒、炸。所谓“快”指的是燃烧速度很快;“热”是指燃烧时所产生的温度高;“毒”是容易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炸”指的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在燃烧、遇热后会发生爆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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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燃烧后危险性成倍增加,因电动自行车车身、围挡、坐垫普遍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如果是楼道内的电动车火灾,起火后90秒一楼温度可达200摄氏度,120秒后电动车开始爆炸,浓烟将会笼罩整个楼道,会释放大量有毒烟气,并迅速蔓延,短时间内就会致人中毒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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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时,选择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信息、合格证齐全的电池。

  不要购买未配备蓄电池和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裸车,不要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不要更换大功率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不要选购有明显破损的电池。

对于用户来说

电动车安全充电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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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动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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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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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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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不要私自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不要增加电瓶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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