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水上非现场执法
电子检测系统的公告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我市交通运输水上非现场执法抓拍点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抓拍点位置

二、非现场执法抓拍点执法应用
此次即将启用的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将于2025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经非现场执法监测抓拍的存在船员在没有护栏的甲板上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自行前往相应的交通执法中队,主动接受相应处罚。交通执法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运输企业或具体行为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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